第一、职工按其在本公司服务的年资深浅定薪,而非同工同酬,公司保证工人每年得增加工资,年资愈高,工资愈高。
第二、公司为了信守此项保证,不轻易开除员工,久而久之,自然地发展成终身任用制,只要员工不犯规,便可以一直工作到退休年龄。
第三、工人在一个公司中累积的年资,其他公司不予承认,如果要转换公司,便要丧失一切年资,自最低级的薪级从头g起。因此,工人的流动X很小,绝少跳槽之事。
西方研究劳动制度的学者,普遍认为这种同工未必同酬的制度极端不科学,颇加诟病。
但很快,美国的工会就提议要仿行日本的工资制度。
过去,西方学者对日本工资制度的批评主要有下列几点。
第一,在这种制度下,工人实际上享有终身受雇权,公司方面没有裁员的自由,劳动力便不是通常所谓的可变生产要素,而是与生财设备一样,成为固定生产要素。
於是,公司在生产成本方面没有伸缩增减的余地,也就是所谓的成本僵化。
西方国家的企业在遭遇产品需求突降或市场一般X不景气时,往往要减少员工人数,降低生产量,以避免亏损。但是在日本式的工资制度下,厂方便没有这种调整的自由,以助其渡过难关。
第二,西方的经济学理着重指出,生产者追求最大利润的基本法则是边际收入应等於边际成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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