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大概四十五岁左右,体型中等不胖不瘦,留着短发,脚上踩着布鞋,穿着发皱卷毛的红色短袖T恤与黑色长裤,短袖没有遮盖住的手臂部位,有着大片大片的陈年烧伤痕迹。
而他的脸上,灼烧伤痕更加明显,暗红色的伤疤将整片左脸覆盖,一直延伸至右耳下方,每当他微笑的时候,略微肿胀的嘴唇就会向旁边牵连,令人担心他的嘴角会不会沿着伤疤就此裂开。
“曾魏明与汪芳妮夫妻,是你杀的?”
“是我。”邹正则点了点头。
“为什么?”李昂问道:“仇怨?”
“仇?”邹正则摇头道,“不是为了仇恨,而是因为爱。”
李昂咧嘴吐槽道,“任何一个心智正常的人都不会把谋杀当做爱的表达方式。”
邹正则摇了摇头,咳嗽了几声,从椅子上站起来,敲了敲桌子,“你觉得我这里怎么样?”
“作为一个补习班而言,还不错。”
“其实这里不算补习班”邹正则笑道:“住在这片地方的人都不算有钱,很多夫妻干的都是起早贪黑的体力活,根本没有时间、没有条件带孩子。
我年轻的时候修过自行车,扛过包,烧过锅炉,开过小卖部,当过赤脚医生,也教过一阵子书,所幸就发挥余热,帮这里的居民带带孩子,顺便辅导一下学习。”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