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式编制只有四个,小县还要少一些,没有主薄或县丞或者都没有,还有吏,吏是不属于正式官员。
县吏由七八人至十三四人不等。
也就是主管一个县的也就这几个人,组织机构并不明确,各项事务没有具体负责人。
当然对于一个小县来说是够了,可对于一个大县来说当然不行。
关宁准备重新划分行政区域,内战之后,有不少地方十室九空,有的因战祸受灾,有的外逃避战……这些小县完全可以合并在一起。
他的主要目的是加强基础行政区域建设。
这很关键,古代皇权不下乡,山高皇帝远,作为最基础的行政单位其作用不言而喻。
关宁要形成层层递进,上行下效的局面,以保证政令通达。
基础打的牢,楼层才能建的高。
因而关宁决定加强行政建设,在原有官职的基础上,按照朝廷六部的职能设立六房,分管具体事务,再建立治安署,负责地方治安,再设立都察吏,作为纪律监督。
这样行政体制完善,也更加系统,也属于吏制改革的一部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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