之后,他就骑着机车载她离开。
当然,离开前,也没忘记做掉那两个开车的大汉。
干这种事的人,死不足惜,对他们下死手,凌纪并没任何心理负担。
杀了就杀了。
在救女孩这方面,其实也不是什么圣母心泛滥。
因为他觉得,一个人活着,总要坚持一点正义观。就算撇除正义不讲,至少也要对自己看得不爽的事情干预一下。
事不关己高高挂起,固然会减少很多麻烦。
但这样存活在这个世界上,久了之后会让人变得冷漠麻木,也会缺少一种人味。
活在人世间,怎能没人味呢?
人嘛,就该这样,有时候明知道做某件事或许不会给自己带来什么好处。也还是会义无反顾地去做。
目的也无他,说白点,就四个字——老子乐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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