初入黑市,率先映入眼帘的,便是街道两旁的各种小摊。其中,大部分卖的是吃食,客人看起来不少。
街面上闲逛的人,一打眼就能看出来是穷是富。穷人衣服破旧,缝缝补补又三年,脸上缠块不知从哪儿撕下来的黑布,包裹一下即可。
讲究点的有钱人,衣着比较低调,可看面料便知价值不菲。面上则带黑纱,一方面能遮掩整个脸,一方面又不耽误视线,可谓两全其美。
除此以外,另有一批人,头上戴着大大的斗笠,边角坠了一圈黑纱。或手持、或腰跨、或背着各种兵器,旁人一眼观之,就晓得不好惹。
当然,黑市之主不是没有应对之策。一群五大三粗的壮汉,身披坚甲,手持长兵,隔三差五巡逻。
倘若有人闹事的话,一个人再能打,还能打得过十几个、二十几个,甚至是四、五十个人吗?
孤军奋战的猛虎,招架不住成群结队的恶狼。
除了路上的小摊小贩,一些空置下来的房屋,则被改成了一家家店铺。
典当行、杂货铺、绸缎铺、粮铺、酒肆、茶肆、客栈等等,说是黑市,其实跟个中小型集市,几乎没啥不同。
各个铺子门前,挂着个大灯笼,上面写着的字,表明了具体是干嘛的。
“药堂。”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