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文书的笔录,结果大致跟廖氏相同。
事情到了这里,已经没有疑议了。
马县令让文书呈上供词,看了一遍,便令廖氏和吴义成按印画押。
随后又召廖青和邓承武,三人一起商议了一番。
主要是廖青这里,事情重大,假酒一事倒成其次了。
最后定下:
吴扬松贩卖假酒,破坏许家酒坊之口碑,影响恶劣,关入大牢两年。
吴义成贩卖假酒,更与有夫之妇私通,后果严重,被处以黥刑,在脸上被烙了一个“罪”字,发配至边关作苦力。
廖氏贩卖假酒,不守妇道,罔顾亲情,道德沦丧,间接致人死亡,原本要被剥衣游街,但廖青考虑到廖洪海的感受,同时也为大宝小宝和自己考虑,少受人议论,便免了这一项,将其休出廖家,同样黥面,流放千里,终身不得回沙洲。
另假酒一事,由官府张贴布告,说明此事,廖氏等人所得全部充公,用于偿还被害人。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