卫道的血液。
它回过神来,左右观察,眼珠转来转去,周身都不动弹,仿佛已死,口中的动作分毫未停,细细用舌头舔了血,又轻轻抿了抿皮开肉绽的伤口,门板似的长牙耳鬓厮磨般在伤口裂痕处摩挲似的试了试情况,再次一口咬下去,半点不留情,本该迟钝的牙突然锋利起来。
卫道的刀还没收好,感受到手腕处的一块肉将要脱落,似乎有些无奈地叹了一口气,用空出来的那只手摸了摸兔子脑壳,那道伤已经好了,他换了个方向,刀尖对准兔子的眼睛,红皮兔使劲把脸埋在卫道的手臂处,不肯抬头。
卫道一时没能把它的脸抬起来,自然也谈不上挖掉对方的眼睛,干脆从红皮兔身后,威胁似的刀尖向内,刮了两道,红皮兔掉了几撮毛,猛地打了个哆嗦,终于放开了卫道。
卫道收回手的时候,那手腕处已然多了一个口水淋淋的牙印,血从皮肉渗出来。
他抽了一张纸,又抽了一张帕子,擦了擦,随手丢进垃圾桶。
卫道又擦了擦手,看向兔子,红皮兔正低着头,轻微发抖,咕嘟咕嘟的声音从喉咙里发出来,没什么威胁的意味,就是饿。
“你想吃我。”
卫道有点头疼,还算不上苦恼:“哪有那么容易的事?”
他也睡不着了,躺在椅子里,半阖着眼睛,絮絮叨叨对红皮兔子分析情况:“那些东西,我也不是第一次杀,杀了多少次,我也没数,别人不知道,你应该看见了,没有数也该知道,我并不喜欢手下留情。
其次,我很讨厌疯狂,因为那是不可控的东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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