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小子,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厉害?
寻常修士,哪个不是历经数十纪,在万年乃至上百万年的岁月内勘破无数机缘,耗尽各种天材地宝,才能到达金仙之境,凝聚顶上三花,自由出入混沌三十三天,进入无极圈。
而再往上,就是成就大罗金仙的境界,一旦证道,便是圣人,或没有成就圣人道果,化作混元大罗金仙。
她的徒弟,如今仅用了二千余年的工夫,就从散仙跳级到达金仙后期?
这也太逆天了吧!
看来这小子明面上看似懒散无比,但实则一直在勤勉修炼?
只是因为天赋过于强横,又是她女娲圣人的弟子,害怕招人妒忌才如此藏拙。想必毛球已经明白木秀于林风必摧之的古朴道理,所以从一开始就装出一副人畜无害的模样,还到处惹是生非,令洪荒众修士都以为它是一只顽劣的混子。
这是想要扮猪吃老虎啊!
“好好好,不愧是本座的首席弟子,长得可爱智商又高。”
看破不点破,女娲打算暂时不把自己能偷听到徒儿心声的情况告诉杨凡,她要暗中观察,看看这小子还能玩出什么新花样。
“毛球,看为师给你带了最喜欢的宝骨来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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