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早,三人早早起程,继续赶路。
正如彭园画所言,金剑真的不能当饭吃。出了阳州城向西,沿途村镇不断,人烟稠密,野味极少。连续十多天,三人风餐露宿,靠偷摸耍赖度日。
有时良心过意不去,只能饿肚子。
偶尔逮到野味算是极大地改善伙食了。
其实吃饭倒还是次要的,关键是住宿,夜夜露宿荒野,担心野兽袭击睡都睡不好。也幸好是四月天,温度适宜,要是大冬天才叫受罪呢。
好几次彭园画想要买掉金剑,碍于范正大的脸面,终究还是没这样做。
慕容笙还盼着在阳州境内能有离开东海府那样的待遇,想着王爷赵元臻能送个百十两银子用,直到他们离开阳州最后一寸辖地也没遇上这好事。
三人顶着烈日,无精打采地走着。
“再这么走下去,腿都要断了,不如抢几匹马来骑吧。”彭园画提议。
“小小年纪不学好,尽想着害人的坏点子,长大了可怎么得了!为人处世,行事无愧于心,方为正道……”
范正大的长篇大论刚开始,彭园画打断道,“得得得,你偷鸡的时候怎么不这么说,这会倒悲天悯人起来了,充什么大圣贤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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