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直接跟赵小恬说道:“你高兴什么呢?做个法盲有那么值得骄傲?是不是觉得你随便瞎掰两句让我找不出反驳的地方就算你赢了?我手里一堆你们家的不同时期的各种欠条,完全可以证实我之前讨要的款项合情合理合法,而你明知道这一事实还编造谣言说是我讹诈你们赵家的钱,这是诽谤,犯法的。”
“至于你非说我心有他属,是最开始想要退婚的那个,你有证据就直说,不然还是诽谤。别说什么为了顾忌我的名声不想说,咱俩都撕破脸了,关系没那么铁,‘不想说’不过是因为你说不出来罢了。就算你随便指出来一个,呵,那也得进一步证实我确实对他有过企图才行。到时候你记得仔细跟公安都交代清楚吧。”
这个年代刑法典还没出世,但并不意味着**这一名词不存在。
实际上五几年的时候就已经有了刑法大纲草案,不过是因为这场运动而暂停罢了。
**这东西一直是民不举官不究,现在叶薇追究了,那赵小恬就得面对现实了。
“还有,这事儿到这不算完,我会直接报案走官方流程到赵全部队追究张兰的法律责任,之前没追究不过是懒得搭理你们,但我发现自己的宽容不太值得,之前你们骗我家产是谋财,害我落水算害命,这是刑事犯罪,我现在报案一样来得及受理。”
当然,如果叶薇只是村里宅着的小村姑,她不会用这种简单的方法给自己洗脱污名。
她现在是武装部的正式职员,刚被组织嘉奖过的立功人物,身上还带着一堆没解决的麻烦。
不管从哪方面来看,叶薇都不是孤立无援的小可怜!她也是有倚仗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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