眉宇轩昂,带着一股不怒自威,整个人未曾开口就让人不约而同的想要认同,这是极强的人格魅力。
昂贵的皮鞋踢踏作响,他一边接着手机,快步走向电梯,一边摸了摸熨帖的西服。
眼神有些感慨。
三个月前,他还穿着乞丐的服装。
当时他刚刚苏醒,面对全新的世界,他没有大肆声张的现身,而是悄然换上一套路边捡来的破衣服,拿起棍子,拿着个破碗,准备先适应一下。
苟,是他当年最擅长的。
按照理解,乞丐,也是每个社会都最不起眼的存在了。
这也是他习惯的操作。
但万万没想到。
一上午,他就被一群穿着制服的人抓走了,带进了救助站,他也坦白了自己是明太祖,结果在救助站吃了一个月的药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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