要简单的话,野人那么多团伙或者说部落,早就联合在一起了。
团结就是力量,连狼都明白的道理,野人没道理不明白。
当然,以许娇娇的猜测,这个神徒可能也没有她们想像中的那般强悍的组织整合能力,他之所以做到了这一点,只因为他有个强力的法宝--信仰!
没听野人们称他为神徒吗?
信仰这东西,天生就是为了组织而生。
当然,信仰的对象一般都是神这种生物,一般人不配,也不够高大上。
你可以没有任何能力,可以是个渣滓,但只要你跟神明扯上关系,那我就必定信奉你!追随你!
彻头彻尾的、毫无保留的!
谁若是阻拦,那我就翻脸无情、六亲不认!我抖起狠来连我自己都砍!我就是个无脑的狂热分子!
就是这么干脆!这么彻底!
在这种情况下,一个人组织起了三千人,那就丝毫不奇怪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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